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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课程设置
发布时间:【2010-01-25】        阅读:1 次

硕士点2:中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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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1培养中国哲学教学与研究专门人才,以及与本专业相关的社会工作与管理人才。

2系统学习本专业基本史料、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打下坚实、宽广的业务基础。

3达到独立从事中国哲学教学和研究的能力。

4能比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

5具备优秀的品德素质、团队合作意识,身体健康。

二、研究方向

本专业现有中国哲学史、道家哲学研究、佛学研究、中西哲学比较等4个研究方向,具体见附表。

三、学制及学分要求

    学制一般为23年,累计学习年限最长为45年。学分≥3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30学分(学位课2123学分),开题报告通过计2学分。

四、课程设置

课程含学位课和非学位课,授课学期根据学制情况在13学期内进行调整,具体课程见后表中的课程设置。

五、培养方式

    13学期实行导师小组上课与共同辅导制度,46学期严格执行导师负责制。

六、考核方式

    除学术报告等考查课以外,其它课程考核采用闭卷或开卷等考试方式,其中学位课程要求闭卷笔试。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论文选题阶段。

七、实践能力培养的基本要求

    社会实践包括教学实践、科研实践和管理实践三种形式,硕士生根据本研究所的具体安排参加其中的一种形式的实践,并通过该实践活动的最终考核。任何实践活动均需要与本专业相关,对专业学习有所辅益。

    社会实践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末之前完成;教学实践应相当于一个助教一学期工作量的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其他形式的社会实践累计时间不少于4周,实际工作量不少于160学时,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散进行。

八、学位论文

1.硕士研究生修完全部学位课程,撰写课程论文或参加考试,成绩合格,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的写作阶段。

2.每位硕士生报告三个选题意向。具体选题由学生与导师商定,尽可能照顾研究所的集体项目,并需通过书面报告会。

3.学位论文要求立论严谨,资料可靠,遵守逻辑、现代汉语、技术和学术规范。

九、答辩及学位授予

按照教育部学位授予条例和学校有关规定,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和答辩工作。

硕士生

中国哲学(010102

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

1. 中国哲学史

巩固中国哲学史专业基础,探讨中国哲学史基本问题

2. 道家哲学研究

打下扎实的道家哲学专业基础,探讨道家思想的基本哲学问题

3. 佛学研究

巩固佛学专业基础,探讨佛学思想的基本哲学问题

4. 中西哲学比较

锻炼比较思维,初步掌握和运用中西哲学比较研究的方法

课程设置(三年制/二年制)

类 别

课程编号

     

学 时

学 分

学 期

1069712X01

第一外国语

162/126

6/4

12

1069722X01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6/24

1

1

1069722X03

马列经典著作选读

54/36

2

2

0101022X01

中国哲学原著及研究文献导读

54

2

1

0101022X02

中国哲学史专题

54

2

1

0101022X03

中国思想通史专题

72

3

2

0101022X04

中国哲学研究方法

72

3

2

0101022X05

西方哲学史

72

3

3

0101022X06

中国哲学前沿讲座

54

2

3

0101022F01

道家哲学研究

54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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