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公私观念辨释
主讲人:陈乔见
2025年12月9日9时,西北大学名家讲坛、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研究生学术月活动系列讲座于思想所学术报告厅(714室)顺利召开。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陈乔见做题为“中国传统公私观念辨释”的学术讲座。该讲座由思想所路传颂老师主持,李友广老师应邀担任与谈人,朱军、赵阳、黄熙三位老师及思想所全体同学参与讲座。
一、讲座内容
讲坛伊始,路传颂老师向同学们介绍了陈乔见教授,并强调公私观念问题在中国思想史与哲学史研究中的重要性。路传颂老师指出陈乔见教授主要的研究方向为中国传统伦理与政治思想史及其当代重构,注重在中西比较的视野下澄清中国古典哲学概念的独特性及其当代转化的可能性,尤其擅长在复杂的学术争议中,提出具有说服力的整合性解释。
陈乔见老师讲座的中心是阐释中国传统思想中公私观念,他以近代以来公私论断的双重矛盾,即“有私无公”“有公无私”之论断矛盾、公私价值观与现实社会之矛盾为引入,带同学们梳理了学界前辈的研究状况,指出公私问题本身的复杂性及其讨论范围的相对性。陈乔见老师从三个方面深入探讨公私问题:
首先,对“公”“私”概念进行通释研究。一方面,陈乔见老师结合古文字学与《诗》《书》中“公”“私”的用法、含义,对两字的含义进行解释,指出“公”含义为“君”“国”“朝廷”“共同体首领”“共同体”,“私”的含义为“为己”“民相关”“私有”。另一方面,通过文献分析,他指出春秋时代的公私问题表现为国(诸侯国、公室等)与家(卿大夫家、私家等)的矛盾关系,以此为背景,晚周诸子所言“公私”体现出价值义与抽象义的统一。
其次,梳理了先秦至清代的“公私”之辨。诸子百家对“公私”讨论较多,表现为孔子贵公,墨子举义避私怨,道家主张“道”无私,法家主张公私对立、明公去私、任法去私,《吕氏春秋》贵公、去私。宋明理学家喜言“公私”之辨,注重其道德意涵,二程、朱熹等理学家从心术上辨“公私”。明清之际的“公私”之辨具有权利的意涵,表现为李贽等为“私”“欲”正名,黄宗羲、顾炎武等人的思想甚至表现出公私观念的重构,如顾炎武中的“合私成公”,王夫之的“人人之独得即公也”。清儒对“大公无私”进行批判,典型如龚自珍的《论私》等。
最后,总结了中国传统“公私”之辨并指出儒家公私观的实质。先秦诸子的“公私”之辨限于为政主体一己之内,强调为政应当公正无私。宋明理学的“公私”之辨限于道德(修身)主体一己之内,将“公私”与“诚伪”联系起来。明清之际的“公私”之辨表现为“国-民”“群-己”之间的关系,顾炎武强调“合私成公”是其典型。清中后期的“公私”之辨与宋儒所论具有一贯性,清儒对“大公无私”提出批判,强调亲亲之“私”即是“公”。儒家公私观的实质表现为三方面,在公私利益观上,尊重个人正当利益、国家利益的必要性,立君为民并藏富于民,此回应“以公灭私论”的观点。在公私领域观上,儒家主张“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断(斩)恩”,此回应“公私不分论”。在公私道德观上,儒家所讲仁义礼智信、忠恕等不是所谓“私德”可以函括的,此回应梁启超所谓儒家重私德轻公德。
二、交流环节
交流环节,陈乔见老师的讲解引发师生共鸣,李友广老师与陈乔见老师就“传统公私观念本身的内在逻辑与社会意识条件的变化,哪个对公私观念主题的演变影响更大”“对当今从事相关研究的青年学者的建议”两个问题展开座谈。
对于前一个问题,陈乔见老师认为二者在传统公私观念的演变中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要重视思想与社会互动。对于第二个问题,陈乔见老师建议青年学者要注重选题,要深入做功夫,发现新问题。
随后,孟驱洋、李飞、吴晓阳、韩开源、靳天成、李硕等同学与陈乔见老师就“韩非的公私观念”“明末儒家公私观念及其实践”“魏晋隋唐的公私观念”等问题开展讨论,陈乔见老师耐心地做出解答,讨论过程相当精彩。
在三个小时的讲座与讨论的过程中,师生们收获颇丰,思路大受启发。路传颂老师对讲座进行了总结,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结束。